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总结评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创良发〔2024〕4号)文件要求,通过各级考核与测评,结合具体评优标准,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授予龚伟、韦健萍、蒋丽娜、陈春燕、黄家金、韦谭甫6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年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申诉请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771-450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