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创良发〔2025〕9号)及《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南创良发〔2025〕16号)文件,通过各级考核与测评,结合考评结果,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授予韦健萍、曾春丽、蒋微、黄钰琪、陈金玲5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申诉请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771-4506292。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