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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运动场及周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7/9 19:2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运动场及周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NCL-G2-2026033-GXDH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

建设规模:拟拆除1栋老旧教学楼、原蓄水池、原校医室、原公厕等建筑物,与原运动场地整体布置新建运动场、消防车道及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包含拆除建筑物面积约2600平方米;新建运动场跑道、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面积约6000平方米;新建消防车道、挡土墙、台阶、排水系统、花池附属工程内容。

合同估算价:264.87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拟拆除1栋老旧教学楼、原蓄水池、原校医室、原公厕等建筑物,与原运动场地整体布置新建运动场、消防车道及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包含拆除建筑物面积约2600平方米;新建运动场跑道、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面积约6000平方米;新建消防车道、挡土墙、台阶、排水系统、花池附属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需要的其它材料部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710日至20267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4.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4.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网上获取:广西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guangxidahuazixun@163.com

(2)获取文件所需提供材料:由潜在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文件。

(3)线上购买:潜在投标人将获取文件所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uangxidahuazixun@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具体以电子屏幕开标项目场地安排信息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nnchuangliang.com/)、广西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dahuazixun.com )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东风北路1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1-4862902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红霞路22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3831928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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